|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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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会议、文电、政务信息、保密、保卫、档案工作和房产、物资、经费、车辆管理;组织综合性报告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及农业系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兼管局系统党务和群团工作。
㈡农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研究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指导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组织全市粮油生产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协调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指导科学施肥和农肥积造及调配,调拨专项化肥,抓好季节生产服务和农情调度;制定实施“菜篮子”工程园艺特产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负责园艺特产、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科技成果申报、评审、鉴定;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系统的科教兴农活动,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技、农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实用技术教育和农民“绿色证书”教育;负责农民体协工作。
(三)产业指导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建议,落实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拟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策建议;协调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相关措施的落实;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地方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基地、科技园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之间的购销衔接;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承办农业有关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市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地方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四)发展计划科 1、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利用农业区划工作成果,拟定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3、协调省农委农业发展计划处、省财政农业开发办、省计委农村处等部门和单位,争取建设项目,争取建设投资; 4、承担农业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申报、审核、报批工作; (五)经济管理科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议;研究、指导农经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农民负担情况。审核市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件;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农村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协会,指导各级农村审计站开展审计工作。 承担全市农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对市内及流入本市的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并进行执法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接待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全市农垦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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