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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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隶属于省食药监局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实施行政和技术监督;依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实施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同时组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新的一年,为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我们承诺如下: 一、实行政务公开,坚持阳光行政。公开工作职责、法律依据、执法权限、工作程序、申办条件、办结时限等;公开行政执法,杜绝暗箱操作。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便于管理相对人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二、主动为辽源医药经济发展服务。对申办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容器)及制剂企业,给予技术指导与扶持,符合条件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报省食药监局审批;积极办理换证,及时向省局申报核发。 三、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狠抓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保证食品消费安全。 四、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的认证、监督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行政审批行为。 五、搞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引导企业开展诚信活动,树立依法生产经营理念,确保全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六、健全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意见,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充分发挥政(行)风监督员职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外结合工作局面,促进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业务工作做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对违纪的党员干部除对本人严肃处理外,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狠刹“六股歪风”,取信于民。自觉抵制在药品监管、审核认证过程中,收取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歪风,对于违纪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与监督。收到线索立即派人员调查,1小时内到达勘验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后,给举报者满意答复。 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文明办公、秉公执法,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监督执法队伍。 以上是我局的承诺,恳请各界严格监督。 举报电话:5085016 5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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