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源概况 | 辽源农业 | 农业信息 | 法律法规 | 农业标准 | 名优产品 | 农业科技 | 经贸合作 | 企业之窗 | 分析预测 | 实用技术 | 种子天地 | 防治技术

高级搜索 热门搜索:三农 农业产业化 绿色农产品 致富信息 招商项目
点击订阅网站RSS更新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农业标准>行业标准> 正文
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将施行
作者:   来源:  时间: 字体: [ ]

    由汕头检验检疫局主持制订的《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操作规程》(标准号SN/T1551 2005),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通过,获准发布,并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发布的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操作规程》以《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为主要编写依据,从制标到获准发布历时两年时间,该规程结合了汕头检验检疫局技术人员在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上多年来的管理经验及在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方面的工作经验,规程制订的过程中更是广泛征求了从事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一线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动物检验检疫标准审定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对规范供港澳活猪在产地的检验检疫操作,确保供港澳活猪的健康质量,维护香港生猪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农民日报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发布《拖拉机号牌》等5项
·《油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发布《无公害食品 芥菜类
·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


 



© 2003-2006 主办: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承办:辽源市信息产业局
制作维护:辽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IE5.0版本以上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