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追薪六载苦无果执行官精心调解维民权 |
| 作者:郭世才 孙国军 来源:辽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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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东辽县凌云乡的13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从龙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拖欠6年的工资,其中一名年过半百的农民工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龙山区法院的法官们,真是做梦也没想到,欠了我们6年的工钱这么短的时间就要回来了。” 2000年5月,工程承包人刘某在承建工程中,拖欠了董某等13名农民工工资款2万余元。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2006年3月,13名农民工将刘某告上了法庭,然而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没有支付拖欠的工资。2007年3月,13名农民工再次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调度会,讨论部署执行方案。在案件执行中,刘某声称自己包工程赔了,现在没钱还,摆出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而13名农民工提出工资欠了这么长时间,不仅要工资钱,还要还利息。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刘某陈诉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一方面又向13名农民工说明刘某不还工资款的苦衷及目前的境况。在执行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对立情绪终于有所缓和。执行人员趁热打铁,安排他们坐在一起,共同商讨解决的办法。通过开诚布公的交谈,终于使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马上回去筹款,并于当天下午就将拖欠的部分工资款交到了法院,余款也确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同时还表示,自己又承包了新工程,如果这13名工人愿意,他同意再次聘请他们到工地做工。13名农民工也当即表示:有法院做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愿意重新回到工地。至此,长达6年之久的13名农民工诉包工头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终于圆满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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